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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上面的两个人的回复他们可想的太天真,同时把法律看的太幼稚了。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35303531最快回复给你的人以为罚款就完了,其实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已经明确规定: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是无条件的没收。还罚什么款。第二个给你回复的是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就随便销售,这老哥可真是一个法盲。根据以上违法行为初步分析的话,涉案人直接涉及到非法运输罪升级到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呢,跟许可证有何关系?就算是有了《烟草专卖许可证》那也是零售许可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持证人只能是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许可范围等规定,最终还是涉及到追究刑事责任呢。
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根据以上行为你得先参照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
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
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
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
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根据以上内容,处理就是2种结果:
1、不移交司法部门(公安不参与)的话,就是没收,不罚款。
2、移交司法机关的话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了。
(以上结果当中第二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是最大,因为案值已经够非法经营罪的条件了。被查获的烟绝对是拿不走了。)
劝告:只要现场留着涉案物品和运输工具的话,人跑了没有用。最好让货主去吧。其实这个问题有解决办法。
真烟,iu老老实实地去处理,一般罚款50%。
假烟就不好说了
你只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就没有问题,可以进行销售。(商盟百科网chnore.com)
朋友在山东收购12万元的香烟,车和烟被烟草局缴获但是人跑掉了?请问怎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