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烟草税的征税影响,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如果你喜欢还可以浏览烟草税的征税影响的最新相关推荐信息。
“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其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提出:烟草制品是生活非必需品,同时又是被广泛复消费的商品,可成为征税的理想对象。
亚当·斯密的理论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烟草制品征税。
尽管各国烟草税种不同、税率不一,但对烟草制品所征税收大都远远高于其他制品。
一方面因为烟草制品需弹性较小,制通过提高税收可达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另一方面因为烟草消费会带来健康风险并有一定的“负外部性”,通过运用税收政策zd工具可达到限制和减少烟草消费的目的。
正是基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我国对烟草制品也实行“寓禁于征”的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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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盟百科网chnore.com)烟草税的征税影响(烟草税的征税影响的最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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